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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关于2024-2025学年寒假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1-06    作者:      点击:

1时间安排

学生放假、报到时间

学生放假时间:1月10日前完成考核(考试),考完试即可放假。报到时间:2023级学生2月16日报到注册,2月17日正式上课;2024级学生2月19日报到注册,2月20日正式上课。

教职工放假、上班时间

1 月13日放假(1月11日和12日照常上班,班车照常运行);2 月14日(正月十七)报到上班。

2安全工作

(一)各部门在1月10日前开展一次安全检查,检查中不留盲区、不走过场。检查中发现安全隐患要落实专人整改,有关检查整改情况要登记备案。

(二)在假期中不使用的学生宿舍、办公室、教学楼、实训室等,要断电断水,拔下插头,反锁门窗,贴上封条(到保卫处领取),重要物品落实专人核准填报,入柜保管。

(三)各系在放假前要召开一次安全教育主题班会,对学生进行消防、交通、防盗、防骗等方面安全教育,要求学生把自己的贵重物品带回家。主题班会要有记录,班会记录各系要留底备案。

(四)部门值班表、假期留校人员名单1月10日前报保卫处备案。

(五)保卫处要安排好值班,加强校园巡逻。

3后勤保障

(一)假期学生宿舍封闭,放假期间食堂停伙。

(二)本院教工需留宿校内,应经分管院领导批准,报保卫处备案。

(三)各部门水、电、门、窗等设备需要维修的,于1月10日前统计后报总务设备处。经分管领导签字后,总务设备处安排维修。

(四)院办根据需要安排好值班用车,1月13日起不值班的汽车一律停放校内。

4其他事项

(一)各部门、各单位必须在开学前做好一切开学准备工作。

(二)寒假期间,全院中层以上干部必须保持通讯工具24小时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