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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联合中国中小企业研究院、浙江省中小企业研究会共同制定《浙江省民营中小微企业人才职业技能标准—会计统计人员》

发布日期:2019-06-14    作者:      点击: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建立企业技能人才评价标准化体系工作方案的通知》(浙人社发〔2012〕141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按照《浙江省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办法(试行)》(浙人社发〔2014〕131号)和《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18年版)》的要求,帮助我省民营中小微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建立和完善人才职业技能评价标准体系,为企业技能人才的评聘、培养、技能鉴定、考核评价提供依据,进一步规范企业技能人才团队建设与管理,浙江省中小企业协会、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中国中小企业研究院、浙江省中小企业研究会联合制(修)定了《浙江省民营中小微企业人才职业技能标准—会计统计人员(2019年版)》(以下简称《标准》)。

该《标准》为浙江民营中小微企业人才招聘、员工培训、员工职称评聘、员工业绩考核、员工职业生涯规划与发展、员工分类管理与结构优化等工作提供了依据和标准,也为各类职业院校(包括职高、中职、技工、技师学院、高职高专、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修(制)订、职业基本技能考核、社会培训与技术服务提供了重要依据。